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惠民保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洽商的公告
作者: 未知 更新时间: 2020-12-21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惠民保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洽商的公告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在北京地区有足够的人力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具备足够数量熟悉保险业务和保险监管规定、胜任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我公司或被审计人无利害关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客观性。
6.有良好的职业声誉,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
二、保险项目简述
1.参保人群:西藏昌都地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参保人数:洽商时给与明确;
3.参保方式:统一扣款,全员参保(不含已明确表示拒绝参保的人员);
4.保险期限:1年;
5.保险方案:见附件;
6.服务内容:见附件。
1.参保人群:西藏昌都地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参保人数:洽商时给与明确;
3.参保方式:统一扣款,全员参保(不含已明确表示拒绝参保的人员);
4.保险期限:1年;
5.保险方案:见附件;
6.服务内容:见附件。
三、联系信息
商务部门联系人: 刘杨
商务部门联系人: 刘杨
联系电话:010-833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