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

10108848

热门搜索: 私家车险 健康险 意外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教育宣传周丨《从古文说消保:解锁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护身法宝”》

作者: 珠峰保险 更新时间: 2025-10-30

随着金融产品日益复杂,消费者面临的信息泄露、捆绑销售、维权困难等问题屡见不鲜。作为金融消费者,您依法享有八项基本权利。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是保护自身利益的关键,知权、用权让消费更安心。

1.财产安全权

古文引用: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亦不置财于险地。——《孟子·尽心上》

划重点:钱袋子要捂紧,别让“李鬼”偷走你的“李逵”!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资金安全提供保障。

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风险提示:购买金融产品时,记住“高收益=高风险”,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让每一分钱都安心“躺平”。


2.知情权

古文引用: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潜夫论·明暗》

划重点:产品条款仔细看,夸大收益要不了。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产品特性、风险、费用等信息。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风险提示:购买金融产品时,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主动询问不清楚的内容,特别关注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可能影响决策的关键信息。


3.自主选择权

古文引用: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道德经》

划重点:我的保单我作主,拒绝捆绑和搭售。

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风险提示:购买金融产品时,拒绝“不买保险就不放贷”、“买年金险就要搭配万能险”等不合理要求,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4.公平交易权

古文引用: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划重点:合同条款“不藏坑”,权利义务“要对等”。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风险提示:购买金融产品时,要警惕“霸王条款”,发现不公平条款可主张修改或拒绝签署。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或者风险状况的消费者实行公平定价。


5.依法求偿权

古文引用: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

划重点:维权不求人,法律是后盾。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时,金融消费者享有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请求赔偿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处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风险提示:购买金融产品时,保留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先向金融机构投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金融调解组织或法院寻求帮助。


6.受教育权

古文引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诗经·卫风·淇奥》

划重点:金融知识不可少,美好生活来得早。

金融消费者:享有接受金融消费知识教育的基本权利,有权学习金融常识、了解金融风险,提升自身金融素养。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风险提示:积极参加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掌握金融知识、了解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技能、提升风险意识。


7.受尊重权

古文引用: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

划重点:老人办业务不能被嫌弃,年轻人需求不能被忽视。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享有不被歧视性差别对待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风险提示: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需要充分了解产品信息,如因语言不通等原因无法确认信息的,不可轻易投保。


8.信息安全权

古文引用:守口如瓶,防意如城。——《晁氏客语》

划重点:珍惜个人隐私,守护信息安全。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风险提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于你的“金融身份证”,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一旦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上一篇:金融教育宣传周丨守护银发钱袋子:老年人保险防骗指南,诚信投保不上当

下一篇:关于警惕理赔欺诈的风险提示

版权所有 © 2016-2019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

理赔举报邮箱:zfjhjc#zhufengic.com(#换成@)

[xss_clean][xss_clean]

藏ICP备160000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5186号 该网站已支持IPv6